構圖相近 都賣香腸

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纏訟多時的香腸商標大戰昨落幕,近50年歷史的黑橋牌香腸指控,紅橋牌香腸註冊商標與黑橋牌為近似商標,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2家都以橋為構圖,設計相近又都賣香腸,確實易生混淆,誤認有授權等關係,昨判紅橋牌香腸敗訴定讞,不得再使用該商標。

紅橋牌香腸以「紅橋及圖」的商標圖樣,96年間提出申請商標獲准註冊,但黑橋牌香腸提出異議,智慧財產局審查後,98年8月以近似商標為由,撤銷紅橋牌香腸的註冊商標,紅橋牌業者不服,打行政訴訟。

紅橋牌香腸創辦人黃國輝主張,自行畫了一座近似「關渡大橋」的橋圖,96年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獲准,絕非抄襲黑橋牌設計,而且「紅橋」與「黑橋」無論中文文字、讀音、橋形圖樣、圓圈圖形、顏色、觀念等都不同,且黑橋牌商標有外文「BLACK BRIDGE」字樣。

再者,紅橋牌產品起源於夜市,以賣熟食為主,黑橋牌香腸是以冷藏或真空包裝製成禮盒後,再自營販售,兩者並不相同。

黑橋牌向法院主張,紅橋牌和黑橋牌的創業起源地都在台南市,也以「香腸」為主打商品,紅橋牌明知黑橋牌曾註冊過「紅橋」商標,出發點並非善意,另質疑紅橋香腸原名阿祥香腸,改名紅橋才熱賣,有抄襲商標嫌疑。

此外,黑橋牌指出,公司52年成立第一家門市,並註冊商標使用數十年,商標識別性高。

紅橋牌敗訴定讞

最高行政法院認為,2家業者商標中文雖不同,但整體外觀、構圖、設計相仿,屬近似商標,銷售商品都包括香腸等肉類、海鮮製品,應屬同一或類似商品,易使人誤認為關係企業、授權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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